更新时间:
骗局无所谓新旧,只要能契合人性的贪念,总会有人上当。
9月19日,北京金融监管局发称,近年来,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,提示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,谨防“原始股”骗局。同时,北京金融监管局还列明了原始股骗局的四大典型套路。值得注意的是,从公开信息来看,年内多起公布的非法集资等诈骗案件,均涉及原始股骗局。
四大典型套路不可不防 北京发文示警原始股
昨日,北京金融监管局发文称,原始股是指企业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。近年来,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,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行骗,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多种诈骗套路,导致众多消费者陷入财务困境。对此,消费者需要提高警惕。
北京金融监管局还列出了原始股骗局的四大典型套路。
其一是购买产品送股份。不法分子夸大产品功效和公司未来前景,诱使消费者花费巨额资金购买公司产品以获得公司即将上市的“原始股”。但这些“原始股”往往只是空头支票。
其二是饥饿营销乱挂牌。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投资者的从众心理,散布公司即将上市或正在进行私募融资的虚假信息,通过挂牌“新四板”、限量发售等手段诱导投资者抢购“原始股”。
其三是传销团伙行诈骗。不法分子以传销模式组织销售“原始股”,通过发展下线获取高额提成,如利用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关系进行传播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诱导更多人加入。
其四是海外挂牌连环骗。不法分子谎称公司在海外挂牌上市,通过伪造海外注册文件、发布虚假财报等手段,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。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购买所谓的“海外原始股”,结果发现这些股票根本无法流通。
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,要做到一“清”二“白”三“看”四“问”,远离“原始股”骗局,守护“钱袋子”安全。简单来说,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原始股交易规则、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特点;要明白“原始股”并非稳赚不赔的捷径,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和夸大承诺,高度警惕突如其来的“原始股”致富机会。
“一旦遭遇”原始股“诈骗怎样维权,应当注意留存证据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”北京金融监管局最后表示。
年内公布多起诈骗案件均涉及原始股骗局
今日,记者查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现,这也是年内首个地方监管局公开发文提示原始股骗局。在今年以前,鲜少监管部门单独就原始股诈骗发文提示。更早之前的相关案例是,2021年10月,江苏省处非办供稿并最终发布在总局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”专栏的文章显示,“南通市处非办组织撰写或通过互联网收集整理,对既往发生的诸如原始股、校园贷、预付卡、虚拟货币、非法证券、私募基金等非法集资风险点进行深入剖析,及时通过专栏发布风险提示。”
不过,从近期公布的诸多案例来看,很多非法集资、诈骗类案件均和原始股有关。比如,今年9月5日,福清市检察院就发布了一起以“原始股权”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案件。其中披露,2009年,叶某甲、叶某乙等人共同经营某公司,叶某甲登记为公司法人。2009年起,该公司因运营需要资金,叶某甲、叶某乙等人以承诺每月支付利息1%-2%不等的回报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2016年起,该公司为继续吸收资金,叶某甲等人通过在酒店设宴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,以认购股份为名,承诺公司若未能上市,则公司按照每年10%利率回购股份。 案发后,叶某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。
也有最新案例显示,还有昔日从事原始股骗局的公司员工“重操旧业”最终入狱的案例。2015年8月,四川某金融服务外包公司成立,公司负责人宣传将在海外上市,对外以销售原始股“智天股权”为名大搞传销活动,以授课、开会、微信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,吸引社会人员入局。2019年12月,该公司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获刑,2021年6月,该公司被吊销工商许可。
但令人没想到的是,该公司原员工甄某某因急于还债,想起了老东家的“智天股权”及其销售模式,于2022年7月自立门户,重操旧业。甄某某纠集下线,通过各种形式发展人员购买“智天股权”。2023年7月至9月,甄某某伙同他人利用销售虚假的“智天股权”手段,使万余人上当受骗,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。近期,甄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。